城镇化是让农村入进入城镇安居乐业,不可能是请他们进城享受阳光。
尤其是3月,负增长达到5.2%,接近去年8月负增长最高值6.7%的水平。与此同时,未来城镇化的投资继续加大,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也会加大,但在政府收入放缓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只能去想更多的解决办法。
而在华泰证券 看来,2012年地方债务预估将达到15.3万亿,这些数据还只是省市县的地方债务。虽然今年部里的预算增加了点,可资金的盘子就那么大,各地的竞争激烈是不可避免的了。浙江省的财政预算报告称,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还贷高峰期,一些市县财政资金调度的压力较大。而对于地方债务的总规模,有券商的报告已经调整到预测界定为12万亿到15万亿元的区间。财政部刚刚公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财政数据显示,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增速比去年 同期回落了一半多。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地方债务问题由审计部门发布而不是财政部发布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是由财政部门去统筹地方政府债 务,最后极有可能变成财政部门很大的负担。其实对于地方债务本来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分税制以后,应该开放地方发债权,但是现在不允许地方发债,不允许 地方出现赤字,还让地方政府做许多事情,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并且还允许地方政府以其他形式去借债。目前中国不但要大力消除国有企业的垄断,而且还要下大力取消政府替老百姓个人做主的种种无用的机构。
可见这个政策连‘劫富济贫都谈不上,说它是‘劫富劫贫济中的政策还差不多。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非常麻烦,只要看看网络上那些专门替人办理取出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收取高达10%的手续费的肩客多如牛毛就知道它意味着什么。过去十年政府不敢搞国企民营化改革,反而建立了很多替老百姓做主的政府机构。凭什么政府不征求老百姓的意见擅自作老百姓的主呢?这样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好吗?还不如早日停止,让老百姓自己做主,把上缴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储蓄还是用于消费。
以前交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要全面清理,早日全部返还给当事人,免得被通货膨胀侵蚀掉,也早日卸掉地方政府的在一部分债务负担。在目前城市的房价普遍高于普通工人年工资的几十倍乃至几百倍的情况下,能付得起买房首付款的人肯定不是最贫穷的人,更何况近几年政府出台‘限购限贷政策,连刚刚付得起首付款的很多外地人也都被剥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力,更不用说大多数农民工在城里根本买不起房。
由于好多企业并不实行住房公积金上缴制度,所以人们甚至把它看成是一种大企业实行的福利制度。其实靠大多数人牺牲个人利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可稍低于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但因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额度并不大,买房子还得继续找商业银行的贷款。我国目前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而另外一些小企业为员工缴费标准每月每人不到百元,和前者相差高达一百倍,更有很多企业对农民工和临时工根本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那些保障房项目本身就不是盈利性的投资,它等于借用老百姓的储蓄来搞公益建设,今后地方政府什么时候,用什么来还债呢?有的地方打着为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的旗号,把它投放股市,这就等于拿老百姓的钱赌博。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并轨,好让银行统一监管房贷质量,防止可能的违约风险。进入专题: 住房公积金 。在90年代初为了解决住房消费基金稳定和长期来源的难题,于1991年2月首先在上海实行,后来推广到全国。
不管那些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开支由谁出,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他们的‘铁饭碗还得由老百姓来兜底。有商业银行的房贷业务,何必多此一举如果银行不办理放贷业务,买房修房的成本又较低,那么只要是自愿,周围人帮助一个人圆一下‘买房梦也并无不可。
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成为地方政府掌管的‘第二银行,有些地方存在很大余额,但是这些基金只放在商业银行的几乎没有利息的活期存款账户上,随着物价上涨,遭到严重缩水。类似上海‘社保案那样,蛀虫掏空老百姓上交的住房公积金的事不敢保证没有,到头来会造成严重的金融隐患。
如果要赌股市,老百姓的钱由老百姓自己才有权力赌,到时候盈亏也算个明白。比如认为在这个制度下个人买房可享受到较低利率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学新加坡的经验建立起来的。但现在给个人办理买房贷款的商业银行有的是,有时候办理抵押房屋贷款还享受打8折利率的优惠措施,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不到哪儿去,何必为一小部分买房人节省点利息,让大多数人受损失呢?再说帮助别人本来要靠自愿,为何由国家来强制?用国务院条例强迫你必须把高达个人收入的四分之一上缴,我这里生活还困难,却要帮助一个比你还富裕的人买房,这有点太霸道了吧。首先,包括单位补助的那部分,所有上缴政府机构的住房公积金都是本应属于个人支配的收入(或福利),因为企业招工时已考虑到必须上缴住房公积金的用工成本到头来有房的人们(相对富者)和根本筹不起买房首付款的人们(真正穷者)共同筹钱帮助那些能买得起房子的人们(中等收入者)去节省一点利息钱。
在90年代初为了解决住房消费基金稳定和长期来源的难题,于1991年2月首先在上海实行,后来推广到全国。再说由单位补助同等金额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等到退休时还可以连本带利全部拿回来。
更何况几十年后说不定这些上缴的钱都贬值成什么样,凭什么让人家来花自己的钱?都说中国人储蓄多消费低,难道这样的强制‘被储蓄是谁愿意的吗?不能怪老百姓不花钱,弄得内需不旺,他们很多都是没钱可消费的。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修改一些做法,允许那些工资低于一定水平的人取出个人帐户里的住房公积金来用于付房租。
有商业银行的房贷业务,何必多此一举如果银行不办理放贷业务,买房修房的成本又较低,那么只要是自愿,周围人帮助一个人圆一下‘买房梦也并无不可。政府属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并入到别的干正事的部门,以节省政府财政开支。
我国目前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由于好多企业并不实行住房公积金上缴制度,所以人们甚至把它看成是一种大企业实行的福利制度。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成为地方政府掌管的‘第二银行,有些地方存在很大余额,但是这些基金只放在商业银行的几乎没有利息的活期存款账户上,随着物价上涨,遭到严重缩水。比如认为在这个制度下个人买房可享受到较低利率的公积金住房贷款。
不管那些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开支由谁出,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他们的‘铁饭碗还得由老百姓来兜底。以前交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要全面清理,早日全部返还给当事人,免得被通货膨胀侵蚀掉,也早日卸掉地方政府的在一部分债务负担。
不管当时这个制度是否真正起到加快住房商品化改革的作用,是否达到帮助最贫穷人的目的,而在现在的情况下这个制度已彻底蜕变成多余而不公平的象征却是无可怀疑的事实。在目前城市的房价普遍高于普通工人年工资的几十倍乃至几百倍的情况下,能付得起买房首付款的人肯定不是最贫穷的人,更何况近几年政府出台‘限购限贷政策,连刚刚付得起首付款的很多外地人也都被剥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力,更不用说大多数农民工在城里根本买不起房。
过去十年政府不敢搞国企民营化改革,反而建立了很多替老百姓做主的政府机构。由于上缴占工资总额12%的住房公积金是企业人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有的企业靠这个和同行搞起不公平竞争。
有的地方官员擅自动用住房公积金的事常有所闻。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学新加坡的经验建立起来的。运用基金问题风险大,助长不平等和偷税 虽然条例上规定个人和单位各交工资的12%,但有些单位并不按条例执行或者不可能按条例执行,到头来单位或地区之间公积金缴费标准相差很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并轨,好让银行统一监管房贷质量,防止可能的违约风险。
凭什么政府不征求老百姓的意见擅自作老百姓的主呢?这样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好吗?还不如早日停止,让老百姓自己做主,把上缴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储蓄还是用于消费。如果要赌股市,老百姓的钱由老百姓自己才有权力赌,到时候盈亏也算个明白。
首先,包括单位补助的那部分,所有上缴政府机构的住房公积金都是本应属于个人支配的收入(或福利),因为企业招工时已考虑到必须上缴住房公积金的用工成本。结果即使具有真实的成本优势的企业,因老老实实按条例规定上缴住房公积金,结果就成了高成本企业而被人家打下马来。
其实靠大多数人牺牲个人利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可稍低于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但因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额度并不大,买房子还得继续找商业银行的贷款。可见这个政策连‘劫富济贫都谈不上,说它是‘劫富劫贫济中的政策还差不多。